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开展综合督导检查。重点组织开展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与体系建设情况、监督员统一着装和监督执法车辆使用管理情况、执法责任制落实及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开展情况、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执行情况等卫生监督综合督导检查,树立良好的卫生监督队伍形象。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一)加强食品、化妆品等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管

  1、认真贯彻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等法律法规,加强法规标准的宣传培训工作。做好《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组织修订《河北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贯彻实施《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为手段,以餐饮业监管为重点,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以农村为监督重点区域,以儿童食品、消费者投诉较多的保健食品、美白类化妆品等为重点产品,继续开展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探索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和完善区域间监督执法信息的通报制度。

  3、继续做好健康相关产品国家抽检工作,加强省健康相关产品抽检工作,对健康相关产品进行综合评估,建立信息通告平台,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4、以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为重点,加强卫生检测体系建设,开展危险性评估和预警工作,研究进一步利用监测资源的方法。

  5、按照分类管理的模式,规范化妆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工作,按《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明确化妆品、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条件、职责和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化妆品、消毒产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二)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的监督管理

  1、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依据职能分工,以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实施劳动者健康监护的情况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情况为重点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