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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兰政发【2009】1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中央、省属在兰各单位,驻兰部队:
  为了认真做好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及时、顺利、有序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准备、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全面准确地提供各项基本数据,为各级党委、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二)主要目的: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市的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组织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将查清十年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内容和时间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级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市县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及时成立普查机构,确保普查人员到位,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为了加强组织和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兰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负责协调本系统与人口普查相关的各项工作,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支持人口普查工作。
  各县区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县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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