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实施河北省乡村医生中医学历教育项目的通知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实施河北省乡村医生中医学历教育项目的通知
(冀中医药字[2006]40号)


各市卫生局: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农村中医药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不断提高农村中医药人员的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继续安排专项资金,在全国实施“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项目”。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经商省教育厅同意,制定了“河北省乡村医生中医学历教育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河北省乡村医生中医学历教育项目实施方案

  2、河北省乡村医生中医中专学历教育项目申请表

  3、45周岁以下申请中医中专学历教育的乡村医生名册表

  4、45周岁以下乡村医生中医中专学历教育录取登记表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河北省乡村医生中医学历教育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农村中医队伍建设,提高农村中医药人员的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继续安排资金实施“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项目”。根据项目总体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经商省教育厅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2005年已资助949名乡村医生的基础上,今年,在全省继续另外选拔800名以中医药知识和技能为主及应用中西医两法的乡村医生进行中医专业学历教育。其中,对在岗无学历的乡村医生进行中专层次教育400人,对已取得中专学历的乡村医生进行大专层次教育400人。通过项目实施,带动提高全省乡村医生的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使其尽快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资格,并通过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二、专业设置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