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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
(冀卫传〔2006〕66号)


各市卫生局、厅卫生监督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

  国庆节、中秋节即将来临,为保障节日期间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切实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节日食品卫生放在当前工作的首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汲取今年“五一”期间邯郸成安县、保定顺平县2起食物中毒事件的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即行动,周密部署,仔细排查,消除隐患,确保节日食品卫生安全。

  二、突出重点,消除隐患

  结合节日特点和当地实际,把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单位、承办大型聚餐的餐饮单位、商场超市作为重点,有针对性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食品卫生各项制度。节前,各地要组织一次食品卫生大检查,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单位,严厉查处各种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对发现的学校食堂卫生问题,要及时通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严格执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做好应急工作安排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提前安排好节日值班,广泛公布食物中毒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渠道。加强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演练,完善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做好节日期间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应急处理所需人员、物资、车辆充足、到位。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妥善处理,及时报告,最大限度减轻或消除食物中毒危害。

  四、制定方案,落实责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对不按要求开展检查、检查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对瞒报、漏报、迟报突发事件以及行政不作为、事故处理延误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节前,省卫生厅将组织对各市节日食品卫生工作进行重点督促检查。

河北省卫生厅

二00六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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