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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河北省卫生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自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15日期间刊播于下列新闻媒体的新闻作品,均可参评。
  (一)有正式刊号、公开发行的报纸、期刊;
  (二)经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
  三、评选项目
  本次评选按体裁分:
  报刊--消息、通讯、理论(言论)、摄影4类。
  每类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电视--消息类: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专题类: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
  广播--消息类: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
  专题类: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
  另设优秀奖和组织奖若干名。
  四、评选标准
  (1)参评作品内容要与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有关。
  (2)参评作品要富有时代特色、有较好的社会效果。
  (3)参评作品要内容真实,主题鲜明,题材新颖。
  (4)一般长度要求:报刊--消息类1000字以内,理论(言论)类2000字以内( 言论稿不超过1500字,专版不受字数限制);通讯类3000字以内,广播--新闻(消息)5分钟以内,专题节目20分钟以内;电视--新闻(消息)5分钟以内,专题节目30分钟以内。
  五、奖励办法
  (1)对获奖作者将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
  (2)评选工作于2006年12月底前结束,评选结果在省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同时举行颁奖仪式。
  六、评选机构
  河北省好新闻评选委员会由省卫生厅办公室、河北名医网和省内主流媒体有关负责同志组成。
  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与协调。
  七、评选程序
  (1)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确定入围作品。
  (2)评选委员会确定获奖作品。

  附件2
河北省卫生好新闻
推荐参评作品数额和类别比例分配方案

  一、中央驻石新闻单位
  新华社河北分社         文字2件 摄影1件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河北记者站   广播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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