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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冀卫应急字〔2006〕17号)


各市卫生局,各扩权县(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今年入冬以来,我省部分地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部、卫生部等10个部局《关于加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精神,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发生和造成危害,现就做好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抓好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卫生知识,是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的重要措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方案,切实做好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教育工作,营造社会群众共同防范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广泛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实际,根据其发生规律和环境特点,确定宣传重点和内容,向社会群众大力宣传如何正确使用燃煤炉灶和煤气罐、注意室内通风换气以及一氧化碳中毒自救互救方法,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密切合作,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区域的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与气象、建设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及时了解气压、气流等气象变化信息。要加强对农村、社区和使用燃煤的建筑工地、中小学校、幼儿园等重点区域以及老人、儿童等高危人群的宣传教育,最大限度地减少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造成的危害。

  四、采取多种形式,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传单、宣传画、宣传栏等形式,积极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的宣传活动,使卫生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科学指导群众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有效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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