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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预案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原则,具体负责实施食物中毒病人医疗救治、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病因的实验室诊断和中毒原因调查以及控制工作,并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应急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专业技术机构应积极指导、支持下级有关部门的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工作。
  4.2 应急准备
  4.2.1调查文书和取证工具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做好食物中毒调查处理相关文书和记录准备工作,包括现场检查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询问笔录、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产品样品采样记录、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封条、《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等。取证工具包括照(摄)相机、录音机等。
  4.2.2采样工具、物品
  各级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做好采样工具和物品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无菌生理盐水、灭菌试管、肛试子、消毒棉签、酒精灯、镊子、剪刀、75%酒精、注射器、灭菌塑料袋、广口瓶、灭菌粪便盒以及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等。
  4.2.3防护用品和相关资料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防护用品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工作衣、口罩、帽子、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同时准备好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技术参考资料等。
  4.3 事件的调查和控制
  4.3.1 流行病学和卫生学调查
  在接到突发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后,辖区卫生监督机构要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派员配合,调查内容主要包括:
  (1)进食时间、进食物质、进食人数、中毒人数、中毒的主要临床症状和体征、已采取的紧急措施及可疑中毒病人的诊断证明和病历资料等。
  (2)可疑中毒病人发病前72小时的食谱及同餐人员的发病情况,未发病人员的进餐情况。
  (3)造成或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单位或个人是否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4)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卫生状况、生产工艺卫生状况及可能存在的食品污染环节和因素,收集违法食品生产经营的证据。
  (5)食品以及食品原料的来源,加工成品的流向;产品的配方,日生产加工数量及时间,食品存放条件等。
  经调查分析,初步判定可疑餐次、可疑中毒食品、中毒致病因子和原因,指导医疗机构进行及时救治。同时,将初步判断结论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卫生监督机构。
  4.3.2 样品采集、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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