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预案(试行)》的通知

  (4)依靠科学、公众参与。应对急性职业中毒事件要充分尊重科学和依靠科学,积极开展应对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医疗卫生救治提供科技保障。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根据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医疗卫生救治工作的实际需要,省卫生厅成立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医疗卫生救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厅长任组长,必要时由厅长任组长,成员包括监督处、疾控处、应急办、办公室、医政处、规财处等处室及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和省人民医院的主要负责同志。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和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医疗卫生救治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立本级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医疗卫生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辖区内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处理工作。
  2.2 领导小组的职责
  省卫生厅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医疗卫生救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根据省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全省特别重大、重大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指导基层进行急性职业中毒调查处理;制定急性职业中毒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组织对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专业人员进行有关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医疗卫生救治知识和技术的培训。
  2.3 医疗卫生救治技术指导小组的职责
  省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医疗卫生救治技术指导小组(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中毒处置组)的主要职责:
  (1)对确定急性职业中毒级别采取相应的重要措施提出建议。
  (2)对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准备提出咨询建议。
  (3)参与制定、修订职业中毒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4)对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医疗卫生救治进行技术指导。
  (5)对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事件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6)承担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医疗卫生救治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医疗卫生救治工作需要,组建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医疗卫生救治技术指导小组。
  2.4 医疗卫生救治机构的职责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