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冀卫应急字〔2006〕14号)
各市卫生局、党委宣传部、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建设局、环保局、气象局、新闻办,各无线电管理分局: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指导和规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中毒事件的发生和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省卫生厅、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建设厅、省信息产业厅、省通信管理局、省环境保护局、省气象局、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共同制定了《河北省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现将《预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实施。
二○○六年十一月一日
河北省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事件分级
1.4 工作原则
1.5 适用范围
2 监测、报告和预警
2.1 监测与报告
2.2 预警
3 应急响应
3.1 分级响应机制
3.2 应急响应的终止
4 后期绩效评估
5 保障措施
5.1 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防控体系保障
5.2 通信与信息保障
5.3 应急卫生救治队伍保障
5.4 技术保障
5.5 资金保障
5.6 法律保障
5.7 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6 预案的制定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
7.2 预案管理和更新
7.3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目的
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指导和规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中毒事件的发生和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根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
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和《河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河北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预案》,制定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