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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确定河北省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单位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确定河北省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单位的通知
(冀卫中字〔2006〕10号)


各市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和临床疗效,加强中医专科(专病)建设,促进中医院的全面发展,我厅于2001年制定下发了《河北省中医名医、名科、名院建设方案(试行)》,在全省开展了重点中医专科创建活动,并在2003-2005年的三年内评选出了56个“河北省重点中医专科”。今年各市卫生局又遴选了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的专科,申报了 “河北省重点中医专科”。通过组织专家评审,经研究,确定唐山市中医院肾病科等9个专科为 “河北省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单位”(名单附后),建设周期为2年。
  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单位要按照《河北省重点中医专科建设标准》要求,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在前段工作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整合技术资源,加强人才梯队建设,规范单病种管理,优化诊疗方案,提高临床疗效,降低医疗费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价廉的中医药服务。建设期满,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验收,通过验收的专科,命名为“河北省重点中医专科”。
  已经命名的56个“河北省重点中医专科”所在单位要要进一步加强重点专科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要立足于中医药的“继承与发展”,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发展、完善和提高。依靠中医专科优势,努力打造中医品牌,赢得医疗市场。我厅将对“河北省重点中医专科”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对发展缓慢,失去专科优势的,将取消其“河北省重点中医专科”资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中医院要加快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步伐,加大政策倾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重点投入,重点发展,将中医特色转化为优势,将优势形成品牌,并充分发挥重点中医专科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医院整体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
  附件:河北省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单位名单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河北省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单位名单

所在单位
专科项目
唐山市中医院
肾病科
邯郸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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