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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工伤保险知识竞赛有关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工伤保险知识竞赛有关工作的通知
(渝劳社办发〔2005〕170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产业促进局:

  为了进一步宣传工伤保险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工伤保险“安全网”作用,切实维护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工伤保险知识竞赛有关工作的通知》(劳社部明电〔2005〕9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关于贯彻劳社部〔2005〕9号明传电报组织好工伤保险知识竞赛的补充通知》(劳社工伤司函〔2005〕21号)的要求,决定于2005年11月-12月开展一次工伤保险知识竞赛活动。现将竞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的目的:进一步贯彻《工伤保险条例》,深入宣传工伤保险有关措施,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的工伤保险权益。

  二、竞赛组织实施

  (一)本次竞赛活动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密切配合,我市作为一个参赛单位参加竞赛。

  (二)为了确保这次竞赛活动的顺利进行,成立重庆市工伤保险知识竞赛组委会,负责工伤保险知识竞赛的领导协调和组织工作,组委会下设竞赛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重庆市工伤保险知识竞赛组委会成员如下:

  主任委员:喻 寒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委  员:关 枢 市劳动保障局工伤生育保险处处长

       刘大权 市劳动保障局政策法制处处长

       陈 涛 市劳动保障局工伤生育保险处副处长

       邓 敦 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赵丽玲 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

  重庆市工伤保险知识竞赛工作办公室由市劳动保障局工伤生育保险处、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有关同志组成,关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竞赛形式、时间安排和奖励方式

  (一)此次竞赛活动采取个人答题的方式进行,由参赛个人将填好的答题卡寄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竞赛工作办公室。竞赛试题和相关规则刊登在2005年11月18日出版的中国劳动保障报医疗保险周刊上。答题截止时间为200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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