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厅直单位2006年度考核和奖惩工作的通知
(冀卫人字〔2007〕2号)
厅直各单位:
最近,省人事厅印发了《关于2006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实施奖惩工作的通知》,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参照此通知执行,并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考核。为做好厅直单位2006年度考核和奖惩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厅直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奖惩工作
各单位要把年度考核和实施奖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要设立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参照《河北省人事厅关于2006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实施奖惩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要切实做好考核奖惩中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谈心活动,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讲党性、讲大局、讲风格,通过年度考核,增进团结,振奋精神,推动工作。
各单位要妥善处理年度考核奖惩工作与其他各项业务工作的关系,抓紧安排并开展工作,确保在2007年2月7日前完成厅直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并于2月10日前将考核工作总结、《河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审核备案登记表》、《河北省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人员情况登记表》、《实施奖惩情况统计表》及优秀等次、不合格等次人员名单等报省卫生厅人事处。
二、关于厅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和奖惩工作
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认真总结全年工作,如实撰写出述职、述廉报告,做好考核准备。述职、述廉报告材料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述职时间控制在10分钟左右。省卫生厅人事处和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将派出联合考核组,择时在各单位召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会议,由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代表班子作述职、述廉报告,班子成员作个人工作述职、述廉。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定于2007年1月31日-2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提前做好准备。
附件:《河北省人事厅关于2006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实施奖惩工作的通知》(略)
二OO七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