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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冀卫发〔2007〕2号)


各市、各扩权县(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07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O七年一月三十日

2007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

  2007年全省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七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卫生工作全局,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入手,围绕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服务“一条主线”,实施医疗惠民、卫生支农、卫生安全“三大工程”,抓好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公共卫生、医院监管和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五项重点”,统筹兼顾,真抓实干,全面做好各项卫生工作,推动全省卫生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为保护人民健康、保障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河北”不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农村卫生工作

  认真贯彻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各市做好新增103个县(市、区)的启动工作,确保全省80%以上的县(市、区)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经办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尽快建立起省、市、县协调一致、运转高效、信息畅通的三级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系,实现由“省管为主”向“市管县办”的转变;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的宣传,努力提高农民参合率,扩大受益面;规范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拨付程序,推动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加强合作医疗基金监管,建立健全合作医疗基金监督制度、审计制度和公示制度,防范基金风险,确保基金安全;指导各地科学制定和调整合作医疗补偿方案,完善方便农民的费用结算办法,推广将部分慢性病大额门诊医疗费用纳入补偿报销范围的做法,大病统筹基金使用率达到85%以上,提高农民受益程度;加强对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建立并严格落实定点医疗机构准入、退出制度和考核评估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新农合管理能力建设,大力开展人员培训,推动县级合作医疗信息网络建设与应用,完成省级合作医疗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提高贫困农民的受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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