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冀卫应急字〔2007〕5号)
各市卫生局,各扩权县(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贯彻《卫生部关于加强领导 完善机制 全面推进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和《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
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河北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省卫生应急工作,现将《2007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市、本单位卫生应急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2007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二OO七年二月十四日
2007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2007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卫生部关于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全面推进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和《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实施《
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
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
河北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卫生应急机制、体制、法制和卫生应急管理体系、预案体系建设,落实各项卫生应急措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全面推进卫生应急工作,为构建和谐河北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卫生应急管理协调机构建设。充分认识做好卫生应急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危机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卫生应急工作的领导,切实明确和落实卫生应急管理协调机构的各项工作职能,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不断推进各级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实施《全国卫生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加快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医疗卫生技术机构内的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卫生应急工作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