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证人出庭作证有关法律文书的通知
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证人出庭作证有关法律文书的通知
(渝劳仲发[2004]3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举证规则》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有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权利。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谁许的,应当通知证人出庭作证。为规范劳动争议仲裁文书,我委特制作了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的专项通知式样(附后略),由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行印制,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在送达开庭通知时通知证人出庭作证使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