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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重庆市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遵纪守法、信守合同、诚实经营、按期归还贷款;

  二、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和社区工作人员开展个人资信情况调查,并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如果提供信息虚假,同意将此行为记入本人信用档案;

  三、若在贷款期间经营、居住地及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主动、及时向社区有关工作人员报告;

  四、本人出现街道和社区认定的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同意将此不良信用记录记入本人信用档案;

  五、若本人贷款到期后不履行还款义务,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

二○○ 年  月  日

  附件2
  创建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申请表

  区(县)           年  月  日

社区名称

 

负责人姓名

 

社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社区基本

情况

社区居民人数

 

下岗失业人数

 

累计推荐小额担保贷款人数

 

累计推荐小额

担保贷款金额

 

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人数

 

累计发放小额

担保贷款金额

 

社区参加创业就业培训人数

 

已建立信用档案人数

 

回收率情况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街道(镇)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承贷金融

机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自治县、市)创建信用社区

联席会议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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