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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同意唐山市妇幼保健院增加“唐山市妇儿医院”名称的批复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同意唐山市妇幼保健院增加“唐山市妇儿医院”名称的批复
(冀卫医字〔2007〕13号)


唐山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唐山市妇幼保健院增加唐山市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名称的请示”(唐卫医发〔2007〕2号)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唐山市妇幼保健院增加“唐山市妇儿医院”作为该院的第二名称。

  请你局切实加强对该院的建设和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配备相应的设备和卫生技术人员,保证医疗工作正常开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要坚持以保健为中心,将临床与预防保健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妇幼保健机构的职能和作用,更好地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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