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第一批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指导计划的通知
(冀卫科教函〔2007〕19号)
各高等医学院校、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2007年第一批省指导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次指导计划项目的申报及筛选工作,各类计划项目要紧密结合我省卫生系统“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提出的重点任务目标进行申报。各计划之间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请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和科技管理部门加强管理和协调工作。
二、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指导计划申报程序:
2007年第一批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指导计划项目的申报采用项目申报书电子数据上传和项目汇总表书面报送的方式。项目申报程序如下:项目承担单位在河北省科技厅网站(www.hebstd.gov.cn)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软件下载”区,下载“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信息填报系统V2007.3”,根据项目不同类型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用软件的“数据导出”功能将数据导出到U盘,将电子版、项目汇总表和申报书报我处审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申报的省指导计划项目将不被受理。(1)有在研的省级指令或指导计划项目尚未验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2)承担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没有按照合同要求提交项目进展情况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3) 承担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没有按照有关项目统计制度提交项目执行情况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4)承担国家或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不好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