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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同意成立“河北省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筛查中心”的批复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同意成立“河北省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筛查中心”的批复
(冀卫医字〔2007〕17号)


河北省儿童医院:
  你院《关于建立河北省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筛查中心的请示》(冀儿医院字〔2007〕4号)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和现场考察论证,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河北省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筛查中心”(简称“中心”),该“中心”主要承担全省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的临床筛查、防治指导及业务培训。
  二、“中心”挂靠在你院,由医院有关临床科室按照原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工作,“中心”所需人员在院内调剂解决。
  三、请你院切实加强对该“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不断提高筛查能力和诊疗水平;加强对基层专业人员的培训,充分发挥“中心”的技术指导作用,提高全省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的筛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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