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河北省卫生科技工作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冀卫科教字〔2007〕9号)
各市卫生局、扩权县(市)卫生局,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高等医学院校,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科技大会和全国卫生科技工作会议精神,根据《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若干政策指导意见》和《
卫生部关于促进卫生科技工作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我厅制定了《关于促进河北省卫生科技工作发展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促进河北省卫生科技工作发展的指导意见》
河北省卫生厅
二OO七年四月三十日
关于促进河北省卫生科技工作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省科技大会和全国卫生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新时期科技发展指导方针,全面推进卫生科技进步,推动卫生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若干政策指导意见》和《
卫生部关于促进卫生科技工作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卫生科技工作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卫生事业的发展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卫生科学技术必须坚持以防病治病为中心,为促进卫生事业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服务。遵循“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指导方针,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构建卫生科技自主创新、科技支撑、成果推广应用和实验室生物安全四个体系,加强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加强应用研究,加强成果转化与适宜技术推广,加强高新卫生技术应用的管理,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的技术服务,为卫生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
二、总体目标
我省卫生科技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坚持科技工作为卫生事业发展服务的方向,突出技术创新与体制改革,围绕知识更新、技术流动、成果转化三个中心环节,重点抓好卫生科技自主创新、科技支撑、成果推广应用和实验室生物安全四个体系建设,着力在抓落实和协调推进上下功夫,通过几年的努力,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取得新成果,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实现新突破,成果转化应用和适宜技术推广取得新成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实现新进展,推动全省卫生科技水平进一步提高,充分发挥卫生科技在卫生事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为全省卫生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