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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举办河北省卫生系统文艺汇演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举办河北省卫生系统文艺汇演的通知
(冀卫文明字〔2007〕9号)


各市卫生局,华北石油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宣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反映我省卫生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歌颂全省卫生战线先进模范人物的感人事迹,展示广大医疗卫生人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满腔热忱、无私奉献的精神风采,进一步鼓舞士气、振奋精神、凝 聚斗志,根据卫生部统一部署,省卫生厅决定在石家庄举办“河北省卫生系统文艺汇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演时间、地点

  汇演时间:6月2日(周六)和3日上午(周日),其中2日为汇演比赛时间,3日上午为汇演演出时间。

  汇演地点:河北省艺术中心(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3号)。

  二、参加人员

  1、演出人员:各市卫生局、华北石油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推荐参加汇演25个节目的全体演职人员(节目名单附后)。

  2、观看人员:省卫生厅机关、石家庄市卫生局机关及驻省会省、市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干部和部分医疗卫生人员。

  三、汇演日程安排

  (一)6月1日中午12时前,各参演单位到燕山大酒店一楼大厅报到,下午2时综合协调组将组织需要录音的演出人员到石家庄市广播电台进行前期录音,晚上7时30分召开各参演单位领队预备会。

  (二)6月1日上午9时在卫生厅机关9楼会议室召开省会观看演出单位负责人会议,落实观看演出人员,明确注意事项。参加人员为石家庄市卫生局和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的1名主管领导。

  (三)6月2日上午9时,组织各参演单位在河北省艺术中心进行汇演比赛;下午进行彩排。

  (四)6月3日,组织获等级奖的节目,在河北省艺术中心举行“河北省卫生系统文艺汇演”演出。

  四、要求

  1、这次文艺汇演时间紧、标准高、任务重,各参演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编排演练,确保节目的高质量、高水平。

  2、各市卫生局、华北石油卫生处要将此通知传达到所属参演单位。各参演单位要教育演职人员遵守纪律,服从舞台安排,增强大局意识。省会以外的参演单位,在往返途中要注意行车安全,确保人员、车辆不发生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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