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医疗惠民工程”落实情况月报表》
河北省卫生厅
二00七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2:
河北省卫生厅“惠民医院”、“惠民病房(床)”绩效考评标准
项目
| 分值
| 检查方法及评分标准
| 扣分
| 得分
|
工作
总量
| 20
| “惠民医院”、“惠民病房(床)”的床位数量和标准是否按规定设置;收治享有惠民政策的病人总数和应减免费用总数是否一致,即实际惠民成效如何。发现一项未落实扣5分。扣到20分为止。
|
|
|
措施落实
| 30
| 1、检查年内接诊贫困患者人数及诊疗费用实行“一免三减”的帐目清单,发现一项内容未落实此项不得分;有一名贫困患者反映未落实的一经查实扣5分,扣到25分为止。
2、检查应减免的医疗收费标准是否进行了公示,未进行公示的扣5分。
3、检查是否有更加优惠的减免措施。有一项加2分,最多不超过10分。
|
|
服务
质量
| 20
| 检查“惠民医院”和“惠民病房(床)”的技术人员和医疗设施配备情况,未按医疗机构基本标准配备的扣10分,运作不规范的酌情扣分。
|
|
工作
制度
| 10
| 1、检查医院是否有完备的医疗惠民工作制度;是否有接诊贫困患者的具体办事机构;减免医疗费用的审批程序是否简单可行。一项未落实扣2分。
2、医院应设立意见箱并公布监督电话号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一项未做到扣2分。
|
|
社会影响
| 20
| “惠民医院”、“惠民病房(床)”在本地产生的社会影响如何,媒体报道情况和群众认可程度。凡是被媒体反面报道或群众对落实惠民措施有投诉的,一经查实扣2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