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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07-2011年社区卫生人才培训规划》的通知

  培训时间为全脱产10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其中理论培训1个月,临床轮转培训8个月,社区实践1个月。
  三、培训内容
  按照卫生部《全科医师骨干培训大纲》要求的内容执行。
  四、组织管理与培训基地
  省卫生厅委托“河北省全科医学师资培训中心”负责全科医师骨干培训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并制定具体的培训工作计划。
  理论培训由经省卫生厅认定的、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资质的培训机构承担。临床轮转培训在省卫生厅认定的临床培训基地进行。社区实践在省卫生厅认定的社区培训基地进行。
  五、考核与结业
  结业考核工作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考核内容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考核两部分。结业考核合格者,由省卫生厅颁发《全科医师骨干培训合格证书》。

  附件3
河北省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实施方案(试行)

  为培养一支医德医风良好、技术水平可靠的全科医师队伍,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大纲的通知》精神和《河北省2007-2011年社区卫生人才培训规划》的相关要求,自2007年起,对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临床执业医师,开展全科医师岗位培训。
  一、培训对象
  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
  二、培训方法
  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分专业理论培训和临床技能培训两部分,两部分培训可以有机结合,以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
  专业理论培训依据不同的教学对象可采用不同的教学形式,也可适当运用现代远程教育方式开展全科医学理论知识的培训。临床技能培训,安排在综合性医院的内、外、妇、儿、五官等科室(包括门、急诊、病房)进行轮转实习,并需在省、市、县疾控中心、社区培训基地等开展社区实践。
  培训学时为600学时,其中理论为240学时,实践教学260学时,选修内容100学时。
  三、培训内容
  按照卫生部《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要求的内容执行。
  四、组织管理与实施
  1、省卫生厅委托“河北省全科医学岗位培训中心”负责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制定,师资的安排、培训基地的认定、培训计划的实施,以及培训过程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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