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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07-2011年社区卫生人才培训规划》的通知

  医院轮转实习26个月。轮转期间参加全科医师临床培训基地中内、外、妇、儿科及相关科室的医疗工作,进行临床基本技能训练和临床综合能力培养。轮转期间,每周安排不少于半天的集中学习,以讲座、教学研讨会与案例讨论等方式,学习全科医学相关问题与相关学科新进展。同时每月安排1天到社区基地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社区实践7个月,深入全科医师社区培训基地,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社区培训基地指定专门教师实行一对一带教。
  培训具体内容按照卫生部《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试行)》的细则要求进行。
  四、培训基地
  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分为全科医师临床培训基地和全科医师社区培训基地两类。两类基地均经省卫生厅批准认定。
  五、考核与结业
  全科医学相关专业理论学习、医院轮转实习和社区实践三部分培训结束,由各培训基地分别组织阶段考核。学员完成3年培训任务后,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结业考试与考核。
  全部考试、考核均合格者,由省卫生厅颁发《住院医师(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其它
  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拟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二、三级医院的住院医师,可按相应培训年限转入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附件2
河北省全科医师骨干培训实施方案(试行)

  为培养社区卫生人员热爱、忠诚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的精神,掌握全科医疗的工作方式,全面提高其对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鉴别诊断、转诊、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技能,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大纲的通知》精神和《河北省2007-2011年社区卫生人才培训规划》的相关要求,自2007年起,对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临床执业医师,开展以培养全科医师的综合服务能力为目标的骨干培训,使其具有一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管理能力,达到全科医师骨干基本要求,成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中的业务骨干人才。
  一、培训对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现从事医疗工作的临床注册执业医师,并同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或五年及以上高年资医师。
  二、培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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