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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对夏季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对夏季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冀卫疾控字〔2007〕26号)


各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7〕82号)和《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冀卫疾控字〔2007〕23号)要求,督促各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学校(托幼机构)进一步落实肠道传染病防治措施,省卫生厅决定6月5-1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消毒药械准备、人员培训与演练,医疗机构肠道门诊接诊及疫情报告,学校落实晨检、因病缺勤登记制度等情况。各地要结合督导方案(附件),认真做好自查工作,确保肠道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河北省2007年夏季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督导方案

二OO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河北省2007年夏季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督导方案

  随着夏季来临,肠道传染病疫情呈上升趋势。近年来,我省霍乱疫情处于间歇期,已连续4年未发生霍乱病例,但多次从外环境样品(水产品、熟肉制品等)中检出霍乱弧菌,并出现在外省市发病而输入我省的霍乱病人。为了解各地落实肠道传染病防治措施情况,省卫生厅将组织开展全省督导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各地加强肠道门诊规范化建设,加强疫情监测,确保能够及时发现霍乱疑似病例,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发生暴发流行。

  二、督导范围

  1.疾控机构:各市、华北石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市随机抽查1个区和1个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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