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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直卫生系统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直卫生系统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冀卫办字〔2007〕15号)


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河北省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冀安〔2007〕5号)精神,省卫生厅研究制定了《省直卫生系统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单位于7月3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省卫生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311-85989717,传真:85989714)

  二OO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省直卫生系统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河北省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冀安〔2007〕5号)的统一部署,结合省直卫生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进一步提高省直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和构建“和谐河北”“平安河北”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2007年6月1日至30日。其中,6月10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活动主题:综合治理,保障平安。

  三、组织领导

  省卫生厅成立由高春秋副厅长任组长,办公室、执法监督处、医政处、疾病控制处、应急办、厅机关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部署的各项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单位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织指导本单位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通过在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横幅、宣传画等形式,努力营造安全宣传氛围。

  (二)利用电子屏幕、宣传栏、内部报刊、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职工的安全观念、安全意识,规范职工的安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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