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培训费用与待遇
参加骨干培训班的学费、教材费和食宿费用等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由中央财政给予专项补助,不足部分由地方负责安排。
参加培训学员的工资、奖金等由原单位正常发放,原则上奖金不低于本单位在岗职工的平均奖金。
五、培训考核
阶段培训结束,由负责培训工作的培训中心分别组织阶段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阶段考核成绩登记在册,考核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结业考核。
2008年6月下旬,我厅委托省全科医学师资培训中心统一组织结业考核。考核内容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考核两部分。结业考核合格者,由我厅颁发《全科医师骨干培训合格证书》。
培训结束,未取得《全科医师骨干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员,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参加本次培训的全部费用。
六、组织与监督
1、2007年全科医师骨干培训班报名截止日期为2007年7月9日。请各市卫生局负责参加培训学员的资格审查,并按时将报名表(见附件2)报至负责组织本市培训工作的培训中心。
2、省全科医学师资培训中心和省全科医学岗位培训中心作为本次培训的组织机构,负责参加培训学员的资格复审,并将骨干培训班学员名单报省卫生厅备案。培训中应严格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和部颁大纲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完成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质量。
3、2007年11月下旬和2008年5月下旬,我厅将委托省全科医学师资培训中心组织专家对培训工作进行检查与评估,主要内容包括培训组织实施、经费使用和培训效果等。评估中引进绩效考核机制,要将经费补助与培训效果充分挂钩,确保高质量完成全科医师骨干培训工作。
七、联系方式
1、省全科医学师资培训中心
联系人:刘红超
电 话:0311-86266132, 86265531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河北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省全科医学师资培训中心 050017
2、省全科医学岗位培训中心
联系人:郭晓燕
电 话:0312-5079033,5079047
通讯地址:保定市裕华东路154号河北大学医学部 省全科医学岗位培训中心 07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