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复评阶段(2007年8月至9月):由“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和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培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评估对象进行实地考核验收,对其自评结果进行复核并出具复评报告。复评工作时间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认定阶段(2007年9月至10月):“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和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培养领导小组”根据复评专家组出具的复评报告,对各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进行综合审查,做出五年周期验收评估结论并予以公布。
五、工作要求
1、本次评估是我省开展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建设工作五年来对学科建设成效的综合检验,各单位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总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以此为契机,考核、加强和完善本单位的重点学科建设工作。
2、我厅对重点学科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本次周期验收评估结论包括:
(1)合格。对验收评估合格的学科继续授予“省级医学重点学科”或“省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称号;
(2)晋级。对验收评估优秀,建设成效卓著的重点发展学科授予“省级医学重点学科”称号;
(2)降级或撤销。对建设成效一般的重点学科降为“省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对验收评估不合格的医学重点发展学科和未按要求建设或未完成建设任务的重点学科,要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予以撤销,追回拨款并通报批评。
3、我厅将对在重点学科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1、河北省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名单
2、河北省省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名单
3、河北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略)
河北省卫生厅
二○○七年七月三日
附件1
河北省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名单
1.河北省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
2.河北省人民医院老年病科
3.河北省人民医院医学影像中心
4.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血液科
5.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神经内科
6.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消化内科
7.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妇产科
8.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眼科
9.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泌尿外科
10.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内分泌科
11.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肾内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