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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医疗卫生机构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医疗卫生机构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冀卫办函〔2007〕6号)


各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卫生部决定在全国卫生系统开展医疗卫生机构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医疗卫生机构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卫办综函〔2007〕38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深刻吸取以往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

  二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三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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