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07年职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冀卫职改办字〔2007〕1号)
省卫生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2007年职称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七月二十日
关于做好2007年职称工作的意见
根据全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厅实际,现就做好2007年度职称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人才观,认真贯彻职称工作各项政策规定,按照“严格标准,择优推荐,控制数量,提高质量”的职称工作原则,进一步提高申报评审质量,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和促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卫生人才保证。
二、主要工作
1、认真做好厅直属单位职称申报工作。
按照省职改办《2007年全省职改工作意见》(冀职改办[2007]76号)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继续围绕“抓落实、抓规范、抓完善、抓提高”,扎实做好厅直属单位职称申报各环节的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冀职改 [2003]3号)以及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规定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标准严格,程序规范。二是认真落实申报公示制度,全面接受群众监督,严禁暗箱操作,确保职称申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未经公示的一律不得上报参评。三是建立竞争择优机制,控制申报数量,提高申报质量。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目标要求,厅属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合理调控人才总量,主要是控制高级人才总量的合理有序增长,以减少评聘矛盾,调动专业技术人员不断进取的积极性。根据省职改办 “对现有高、中级资格人数达到或超过现高、中级结构比例的单位,原则上暂停申报或申报数额不得同级岗位设置数的20%,现待聘人员数量已超过岗位设置数20%的单位,今年原则上不再组织申报”的控制要求,为实现由放开申报向控制申报的平稳过渡,逐步营造竞争氛围,今年我厅总的申报调控要求是:各级别现待聘人员数量已经达到或超过现结构比例规定的设置数量的单位,相关级别申报数量原则上控制在按现有结构比例应设数量的15%以内,最多不超过20%;各级别现有人员数量尚未达到现结构比例规定的设置数量的单位,申报数量也要严格控制,相关级别申报数量要控制在资格人员数量不超过应设置数量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