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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乡镇卫生院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1、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让群众了解地方病的危害和防治知识,逐步形成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预防和减少地方病的危害。
  2、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克山病和大骨节病等地方病病情监测、综合防治及效果评价。
  3、及时上报地方病的有关基础资料。
  4、对地方病重点村的乡村医生开展相关知识的培训。
  5、评价指标
  地方病病区中小学生和家庭主妇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75%和60%以上。
  (八)慢性病预防和控制
  1、通过开展健康教育,普及慢性病防治知识,实施慢性病相关危险因素干预、病人发现、登记和治疗管理等综合防治措施,降低慢性病的危害。
  2、高血压防治
  (1)通过机会性筛查、重点人群筛查和基线调查等方式发现高血压患者。
  (2)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建立管理卡,按统一的格式进行登记,有条件的地区实施计算机登记管理。
  (3)随访管理
  ①定期测量血压或指导患者家庭定期测量血压并记录,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指导患者规范性服药,评价药物治疗的效果。
  ②采取门诊、家庭和群体等形式对高血压患者进行随访管理。对低危高血压患者实行一级管理,至少3个月随访一次;对中危高血压患者实行二级管理,至少2个月随访一次;对高危高血压患者实行三级管理,至少1个月随访一次。
  (4)评价指标
  ①高血压患者建档率≥80%。
  ②高血压患者管理率≥50%。
  ③高血压规范治疗率≥30%。
  3、糖尿病防治
  (1)通过诊疗、高危人群筛查和基线调查等途径发现糖尿病患者。
  (2)对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建立管理档案。
  (3)通过门诊、家庭访视或社区集体访视等方式对患者进行随访,了解患者血糖、血压、血脂动态情况和药物疗效,并按要求记录随访结果。
  (4)评价指标
  ①糖尿病患者建档率≥60%。
  ②糖尿病患者管理率≥50%。
  (九)卫生宣传与健康教育
  1、在乡镇卫生院和村设置健康知识宣传栏,内容要定期更新,每季度至少更换一次。
  2、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向辖区内住户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发放后要留有原始记录备查。
  3、定期到辖区中、小学校检查指导健康教育课开设情况,每季度不少于1次,检查要有记录。
  4、定期开展育龄妇女、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咨询与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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