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预防接种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预防接种安全管理规定,保证预防接种安全;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发现异常反应、疑似异常反应或者接到相关报告,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按规定和要求进行报告。
2、疫苗管理
(1)制订第一类疫苗的使用计划和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按时上报。
(2)建立疫苗领发登记制度,做到疫苗进出库登记帐目规范,帐物相符。
3、建立冷链管理制度,开展冷链温度监测,加强冷链设备的使用管理,保证冷链正常运行。
4、收集人口、疫情等资料,掌握疫苗接收、购进及使用情况,建立冷链设备及使用器材管理档案。
5、开展脊髓灰质炎、麻疹等免疫规划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监测工作。
6、结合工作要求,对所辖各村每年督导检查不少于12次。
7、评价指标
(1)儿童建卡、建证率≥98%。
(2)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
(3)常规免疫接种率月报表,按月报告率达100%。
(六)急性职业中毒、农药中毒报告
1、建立急性职业中毒、农药中毒报告制度,包括报告卡、登记簿和监测信息的收报、核对、自查等。
2、指定责任报告人,具体负责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3、对于诊断、治疗的急性职业中毒、农药中毒病人要填报《急性职业中毒报告卡》、《农药中毒报告卡》。
4、具备上网条件的报告单位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上网条件的报告单位,应将纸质报告卡报送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5、急性职业病中毒和农药中毒实行首诊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制。疑难转诊病例一律由转诊单位报告。
(1)发生10人以上,或死亡1人,或发生职业性炭疽1人以上的重大、特大职业病危害事故,进行实时报告。再由相应级别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确认突发事件终止后2周内,填报《职业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卡》,通过邮寄、传真或E-mail逐级确认上报。
(2)发生10人以下,无死亡的一般职业病危害事故,应当于6小时内报告。
(3)凡是中毒事故的个案病例(包括重大以上职业病危害事故),结案后立即填写《职业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卡》、《职业病报告卡》,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4)农药中毒个案病例于确诊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6、评价指标
急性职业中毒、农药中毒报告率均达100%。
(七)地方病预防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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