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调整河北省母婴保健技术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调整河北省母婴保健技术
(冀卫妇字〔2007〕12号)


各市卫生局、省直各医疗保健单位、华北石油管理局医疗卫生处: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河北省母婴保健条例》,促进全省母婴保健事业的健康发展,2000年河北省母婴保健技术指导组成立。根据指导组成员工作变化等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原河北省母婴保健技术指导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指导组成员名单附后)。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母婴保健工作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学术交流及科学研究;定期组织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死因评审,对出生缺陷进行流行病学的研究,制定相应的干预措施等;保障全省妇女儿童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河北省母婴保健技术指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北省妇幼保健中心,主任由崔炳元同志兼任,联系电话:0311-85052741

  附件:河北省母婴保健技术指导组成员名单

二OO七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
  河北省母婴保健技术指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高春秋  河北省卫生厅             副厅长
  副组长:
  胡 炜  河北省卫生厅妇幼处           处长
  莘翠芝  河北省卫生厅妇幼处          调研员
  刘复权  河北省医科大学四院妇产科      主任医师
  崔炳元  河北省妇幼保健中心主任       主任医师
  成 员:
  朱俊真  河北省人民医院优生遗传       主任医师
  高 健  河北省人民医院妇产科遗传咨询  主任医师 教授
  余小平  河北省人民医院细胞遗传      副主任医师
  张德峰  河北省人民医院生化遗传      副主任技师
  马淑平  河北省人民医院心内科      主任医师 教授
  于风华  河北省人民医院妇产科        主任医师
  孙吉林  河北省人民医院医学影像     主任医师 教授
  张红真  河北省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妇产科  主任医师 教授
  王 军  河北省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心外科    主任医师
  张会丰  河北省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儿科   主任医师 教授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