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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妇社司《婴幼儿喂养策略》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妇社司《婴幼儿喂养策略》的通知
(冀卫妇字〔2007〕13号)


各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省妇幼保健中心:

  为提高婴幼儿健康水平,卫生部妇社司制定下发了《婴幼儿喂养策略》,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婴幼儿喂养策略》,广泛开展母乳喂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孕妇学校、妈妈学校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深入普及婴幼儿喂养知识。

  二、开展婴幼儿喂养知识培训和指导工作,提高医疗保健人员婴幼儿喂养知识和技能。要加强医疗保健机构产儿科新上岗人员的岗前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母乳喂养和婴幼儿辅食添加的有关知识,指导家长科学喂养婴幼儿,保障婴幼儿健康成长。

  三、严格执行《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坚决杜绝厂商采用各种手段进行母乳代用品的推销活动。一经发现有违反《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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