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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


  三、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目标

  经过2至3年的努力,使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数量有所减少,校均规模有所扩大,布局结构更加合理,自我发展能力有所增强。具体目标是:

  (一)克服分散办学和封闭办学的弊端,使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的布局结构、专业设置、办学规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初步建立起与其它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中等职业教育体系。

  (二)改变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条块分割、多头主管政出多门、关系不顺的现状,建立政府领导,教育部门统筹行业参与,实体办学的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三)改变我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重复、资源浪费、效益低下的现状,建立按市场模式运作的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机制。建设一批规模大、水平高、有特色的示范学校,为下世纪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

  (四)改变我市目前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分别规划和管理中等职业教育的状况,建立起按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统筹规划、相互沟通的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

  (五)改变我市中等职业教育主要靠外延发展的状况,通过布局结构调整,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在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等方面进一步协调发展。

  四、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原则

  (一)政府统筹,依法实施。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办法,由市教委牵头,有关部门和行业共同配合,认真组织实施。要按照《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加强审计工作和资产评估工作,依法保护各方权益,使调整后的学校产权明晰,资产保值增值,职责明确,投入增加。

  (二)服务地方经济,有利行业发展。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充分依靠行业、企业等社会各方面力量,使中等职业教育在专业、结构、规模等方面向支柱产业、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倾斜,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培养更多的实用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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