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专项规划的通知
(渝府发〔2006〕72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专项规划》已经2006年6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专项规划
“十一五”时期(2006-2010)年是重庆市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建设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为了指导和推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时期主要成就
“十五”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十五”计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十一五”时期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就业规模稳步增长,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作为“民心工程”和“党政一把手工程”来抓,将扩大就业和控制失业纳入宏观调控体系,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在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保持了就业总量稳步增长和就业局势稳定。
“十五”期间,结合实际建立了一套具有地方特色的再就业政策体系,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尤其是分类处理下岗职工经济补偿,鼓励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前双解”,为大龄下岗职工提供社会保障“直通车”的特殊政策,推行再就业小额贷款,扶持再就业重点企业等政策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对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3年底,顺利实现地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与失业保险制度“并轨”。从1998年到2003年,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累计进中心60.14万人,出中心59.20万人,地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全部顺利出中心,成为西部地区实现“并轨”的第一个城市。国有企业职工人数从1997年底的144.25万人下降到2003年的67.9万人。2000年底国有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结束了长达4年半的亏损,开始实现盈利,2003年当年实现盈利86亿元,促进了国有企业减员增效。
2002年底,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联通,实现一点登录,全市查询。同时,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工作不断向街道、社区延伸,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不断完善,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机制初步建立。
到2005年末,全市城乡从业人员达到1708万人。其中,城镇从业人员600万人,比“九五”期末增加100万人;同时,下岗职工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人数达80万人。到2005年末,结存的下岗职工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由2001年的34.5万人减少到20.7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2%以内,比控制目标低0.38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的从业人员比重由56∶16∶28变化为2005年底的50∶18∶32。非公有制经济就业人员比重从2000年的35%上升到2005年的59%。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等灵活用工形式和自营就业、家庭就业、社区就业等多种就业方式相继出现,就业方式日趋多样化,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逐步完善,劳动者就业技能明显提高
技工学校由146所调整为72所,成立了7所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技师学院,建立了25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办学规模和培训质量全面提高,基本形成了从初、中、高级技工到技师、高级技师的完整培养体系。职业培训机构改革取得较大成效,以就业为导向的市场化、社会化职业培训体系逐步完善。技能劳动者的素质结构得到一定改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有了一定的增长。进一步改进了再就业培训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启动了从国际劳工组织引进的SYB(start your business,创办你的企业)创业培训。充分发挥各类培训机构的作用,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十五”期间,共有约364万人次接受不同类型和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到2005年底,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150万人,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达6万人;在技能劳动者中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达到107.76万人,其中获得技师和高级技师资格证书的共2.01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