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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实施城镇化战略中劳动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完善城乡劳动力市场建设,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  抓好劳动力市场建设。按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原则,统筹规划,建立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合理配置城乡劳动力资源。在我市已建成的覆盖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市)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的基础上,利用社区社会保障工作平台,进一步向街道、乡镇延伸,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快速、便捷、准确的劳动力市场信息服务。抓紧研究、制定《重庆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提高就业服务管理水平,规范用人单位、求职者及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的劳务中介组织,严厉打击违法中介活动。

  建立健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机制。加大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力度,规范和发展劳务中介组织,积极引导和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和转移。劳动力输出多的地区,可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负责农民工的输出工作,也可在输入地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为农民工提供服务,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化程度。

  加快社区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逐步扩大服务领域,完善服务职能,承担起职业介绍、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创业培训等各项服务职责。拓展劳务输出渠道,加快扩大劳务输出,充分发挥在劳动力输入地区建立的劳务管理站和劳务管理协作单位的积极作用。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部门应将劳务输出工作纳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把劳务输出工作作为对区县劳动保障部门目标任务中的一项重要指标进行考核。

  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坚持把抓好发展作为开发就业岗位的根本途径,确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并举的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吸纳劳动力容量大的产业和企业。积极支持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经营机制的调整,通过结构调整增加就业岗位。特别是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建设中要大力开发个体、私营、外商投资等非公有制经济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发挥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发展餐饮、旅游、社区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加快发展中介服务、公益服务、物流等新兴产业,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以此培育和发展新的就业增长点。

  三、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提高其竞争就业和自主创业的能力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部门在促进就业工作中,应将人员培训放在重要位置,坚持人才先行工作方针。将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工作作为本地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工作目标任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农民工职业培训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目标责任制。将农民工职业培训综合基地的建立、运行及完成农民工职业培训工作计划情况纳入目标任务中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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