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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对全省2007年中医医院管理年及中医特色年两个活动进行考核评价的通知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对全省2007年中医医院管理年及中医特色年两个活动进行考核评价的通知
(冀中医药字〔2007〕75号)


各市卫生局、省中医院:

  为了深入推动“医院管理年”、“中医特色年”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坚持突出中医特色的办院方向,经研究,2007年继续对全省中医医院“医院管理年”及“中医特色年”两个活动进行考核评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标准

  河北省卫生厅《2007年河北省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冀卫医字〔2007〕23号)、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院(三级)中医药特色评价细则(试行)》(冀中医药字〔2007〕42号)及《河北省中医医院(二级)中医药特色评价细则(试行)》(冀中医药字〔2007〕69号)(请从河北卫生信息网www.hebwst.gov.cn上下载)。

  二、考核方法

  各市卫生局组织力量,按照考核标准对辖区内县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统一进行考核。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卫生局要高度重视这次考核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考核组织,抓紧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主管领导要亲自参与,与考核组共同研究考核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认真总结经验。各市在考核过程中,要深入总结“医院管理年”和“中医特色年”活动开展以来的工作经验,特别是中医医院在加强医院管理、改进医疗服务、发挥中医药特色等方面采取的有效措施和好的方法。同时,要注重正面宣传,以“中医中药河北行”活动开展为契机,加强对中医医院以病人为中心、全面提高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等方面的典型宣传,进一步树立中医药系统的良好形象。

  (三)严格考核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逐项考核,严禁走过场、搞形式。各考核组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严禁接受基层单位的超标准接待和任何形式的馈赠;要对被考核单位进行科学、客观地评价分析,既要发掘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也要找出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方法或建议。各被考核单位要积极配合考核组工作,实事求是地接受考核,严禁弄虚作假;对考核组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要虚心接受,认真研究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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