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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申报2008年度医学科研课题暨组织2007年度科研成果鉴定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申报2008年度医学科研课题暨组织2007年度科研成果鉴定的通知
(冀卫科教字〔2007〕51号)


各市卫生局、扩权县(市)卫生局,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高等医学院校:

  为组织好2008年度我厅医学科学研究重点课题申报及2007年度科研成果鉴定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学科研课题的申报

  1、根据《河北省卫生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2008年重点资助心脑肺血管疾病的防治;常见恶性肿瘤的预防、早期诊断和综合治疗;其它常见多发病、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等防治工作中亟待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2、各申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学科带头人培养和重点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着眼于提高我省自主创新水平和带动学科整体发展,遴选有创新性、实用价值或临床意义,并具有良好推广前景的课题进行申报。

  3、各申报单位要对经费配套情况做出承诺,即获得我厅经费支持的课题要给予1:1经费配套支持,列入我厅指导计划的课题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4、课题申请人要认真填写《河北省卫生厅科研基金项目申报书》(请从河北卫生信息网http://www.hebwst.gov.cn下载)一式两份,并附申报书电子版及查新检索部门出具的检索报告。

  5、各单位科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形式审查,对原有课题未能按计划如期完成者、同时申报两项以上者、未经学术委员会推荐者的材料不得上报,以保证课题的申报质量。

  6、申报时间和地点:2007年11月15日~2008年1月31日,河北省医学情报研究所(石家庄市青园街241号);邮编:050021;联系人:于鸣;电话:(0311)85813380 、85812687

  二、2007年度医学科研成果的鉴定(验收)

  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卫生项目立项与结题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2007年度科研成果的鉴定(验收)要求如下:

  (一)鉴定(验收)条件

  1、完成任务合同书中的各项研究内容。

  2、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以学术论文为预期成果的研究,应当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论著性文章3篇以上或三大索引论文1篇以上;以实际应用为预期成果的研究项目,应具有较为明显的先进性和推广应用价值,或已申请发明专利(或已经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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