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冀卫医字〔2007〕81号)
各市、扩权县(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省直各有关医疗单位:
为推进“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根据卫生部《关于报送2006-2007年度“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工作总结等的通知》及《河北省“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执行方案》、《河北省“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实施方案》、《河北省“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等规定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全省“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绩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一)卫生行政部门
对项目实施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情况;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使用情况及地方落实项目配套资金情况;对项目工作的宣传情况和对表现突出的派出人员的表彰情况;派出人员工作、职称、待遇落实情况。
(二)支援单位
对项目实施的管理、落实情况;对派驻医师的管理情况;帮助受援单位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情况;帮助当地培训医务人员情况;派驻人员坚持日常诊疗工作,参加巡回医疗、义诊活动情况。
(三)受援单位
对项目实施的管理、落实、宣传发动情况;受援医院门诊和住院人次、人均门诊和住院费用、床位使用率变化等情况;对受援学科、项目建设支持情况;为派驻医师提供工作、生活条件情况;受援地区患者及群众受益情况。
(四)派驻人员
在受援医院工作考勤情况;临床工作开展情况;培训教学情况;参与医院管理情况;所在科室专业发展及开展新项目、新技术情况;受益情况;受援医院和当地群众对派出人员的评价情况。
二、考评范围
对支援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医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同时每市抽查2所卫生院考评支援工作开展情况。
三、考评方法
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有关资料和统计报表、座谈、对有关业务技能考核及抽查等方式进行考评。
四、分组及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