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衡水卫生学校等四所学校专业评估结果的通知
(冀卫科教字〔2007〕53号)
有关市卫生局、教育局,有关医学中等专业学校:
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规范和加强我省中等医学教育管理的决定》(冀卫科教字[2001]5号)的有关要求,10月15日~17日,省卫生厅、省教育厅联合组织评估组依据《中等医学教育主要专业设置评估指标体系》,对提出申请的衡水卫生学校等4所学校7个专业进行了实地评估认定,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布(附后),认定合格的专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允许招生。希望经过本次专业评估的学校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为确保我省医学中等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做出贡献。
附件: 新申报专业评估结果汇总表
二OO七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
新申报专业评估结果汇总表
序号
| 学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认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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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衡水卫生学校
| 医学检验专业
|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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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工艺技术专业
|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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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专业
|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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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石家庄冀联医学中等专业学校
| 医学检验专业
|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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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产专业
|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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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石家庄联合技术职业学院
| 护理专业
|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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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石家庄外事职业学院
| 护理专业
|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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