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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的通知

  各市国税局要结合自身实际,抓好《工作规划》的落实。要按照《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主要项目表》(见附件2),提出任务落实的具体意见,制订和完善各项配套措施,明确各项措施的实施范围和执行期限,切实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按照本规划抓紧推进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要从解决当前最紧迫、最突出、最重大的问题入手,实化措施,为规划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要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各市国税机关要将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送省国税局。
  四、深入学习宣传。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抓好《工作规划》的学习宣传,全面把握《工作规划》的基本内容,利用网络、宣传小册子等广泛宣传《工作规划》,形成有利于大力推动贯彻落实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监督检查
  纳税服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各项工作落实的督促检查工作。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纳税人积极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

  附件: 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主要项目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九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
  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主要项目表

序号

工作项目

工作任务

牵头部门

参加部门

层级

1

税法宣传咨询

制定面向纳税人的全省税法宣传工作规范,加强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需求分析和快速响应工作。

纳税服务部门

相关部门

各级

2

制定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资料编制计划,分级编写同步解读、政策专辑、办税指引、税案警示等。

纳税服务部门

相关部门

各级

3

通过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平台,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税法宣传订制服务。加强在线访谈、视频讲座等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辅导培训。

纳税服务部门

相关部门

各级

4

强化对纳税人的面对面税法宣传辅导培训。

纳税服务部门

相关部门

各级

5

针对不同行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分类税法宣传,加强对大中小学生等潜在纳税人税法宣传,充分发挥社会化税法宣传的作用。

纳税服务部门

相关部门

各级

6

系统总结纳税人税法宣传需求,畅通税务部门和税法宣传对象之间的沟通渠道,优化内部和外部税法宣传方式及其适用范围。

纳税服务部门

相关部门

各级

7

纳税咨询

建立全省统一的纳税指南库及其分级维护机制。

纳税服务部门

相关部门

各级

8

推行咨询回复时限公开承诺制度。

纳税服务部门

相关部门

各级

9

普遍推行普通话和多语种咨询服务。

纳税服务部门

相关部门

各级

10

制定全省税务系统纳税咨询工作规范。跟踪纳税咨询满意度变化情况,完善纳税咨询操作规程,制定纳税咨询工作制度。

纳税服务部门

相关部门

各级

11

办税服务

完善服务功能,全面实现“一站式”服务。

纳税服务部门

征管科技部门

各级

12

完善网上办税功能,拓展网上办税业务。

征管科技部门

纳税服务、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

省局

13

优化业务流程,精简涉税资料。

征管科技部门

相关部门

各级

14

实行办税服务“同城通办”

征管科技部门

相关部门

省以下

15

权益保护

建立有效的征纳沟通机制。

纳税服务部门

相关部门

各级

16

建立健全“收集纳税人需求、分析纳税人需求、满足纳税人需求”的快速响应机制。

纳税服务部门

相关部门

各级

17

完善纳税服务投诉受理处理制度。

纳税服务部门

相关部门

各级

18

信用管理

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指标体系和评定标准。

纳税服务部门

相关部门

省局

19

推广纳税信用评级软件,健全纳税信用信息数据库。

纳税服务部门

相关部门

省局

20

根据纳税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管理。

征管科技部门

相关部门

各级

12

社会协作

健全涉税中介行业管理制度。

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纳税服务部门

相关部门

各级

13

加强与工商、金融等部门的合作。

征管科技部门

相关部门

各级

14

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

人事部门

纳税服务部门

各级

15

加强与科研、咨询等机构服务合作。

纳税服务部门

科研所、教育部门

各级

16

保障措施

健全纳税服务制度。

纳税服务部门

相关部门

各级

17

建设标准统一的办税服务厅。

纳税服务部门

相关部门

各级

18

建立健全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纳税服务部门

相关部门

各级

19

推广应用全国统一的税务网站群。

办公(厅)室、纳税服务部门

相关部门

各级

20

建设省级纳税服务热线。

纳税服务部门

征管科技部门、信息中心、集中采购中心

省局

21

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业务知识和服务技能培训。

教育部门

纳税服务部门

各级

22

建立纳税服务人才库。

人事部门

纳税服务部门

各级

23

加大纳税服务经费费投入,规范纳税服务经费管理。

财务管理部门

办公室、纳税服务部门

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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