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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确定2007年全省示范中医医院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确定2007年全省示范中医医院的通知
(冀卫中〔2007〕8号)


各市卫生局:

  2007年,全省中医系统继续深入开展了“医院管理年”和“中医特色年”活动。依据《2007年河北省医院管理年活动督导检查标准》、《中医医院(三级)中医药特色评价细则(试行)》及《河北省中医医院(二级)中医药特色评价细则(试行)》,各市卫生局组织力量,对辖区内中医医院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将管理规范、中医特色突出的中医医院推荐为“河北省示范中医院”候选单位。2007年12月18日-25日,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组对各市推荐的“河北省示范中医院”候选单位进行了复核。根据复核意见,经研究决定,命名青龙县中医院、大城县中医院、唐县中医院、保定市中医院、献县中医院、魏县中医院、辛集市中医院、行唐县中医院、清河县中医院、曲阳县中医院和宁晋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等11所中医院为“河北省示范中医院”。以上“示范中医院”有效期为3年(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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