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的质量管理。认真贯彻落实《
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与有关部门联合对医院中药药剂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中药饮片管理和使用水平,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二、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整体推进农村和社区中医药工作
(六)继续深入开展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按照《河北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评审验收标准》,再创建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3-5个,并在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中择优申报“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单位”1-2个。对涉县、献县“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的建设工作进行中期评估,对迁安市、井陉县“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工作进行督导。
(七)继续开展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创建活动。总结推广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的创建经验,积极申报“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建设单位”。继续开展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创建活动。
(八)继续加强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加大对承德市“全国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试点”工作的督导力度,争取如期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验收。对唐山市省级农村中医适宜技术试点市进行验收。适当扩大省级适宜技术推广试点范围,培训师资,完善培训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使推广工作取得实效。
(九)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农合中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财政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指导意见》,引导各地出台增加纳入报销范围的中医诊疗项目和中药品种、降低中医药报销起付线、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等具体政策措施。
(十)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及村卫生室中医力量建设。研究制定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农村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推进农村中医药工作的整体发展。开展“全省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三、继续实施中医“三名”战略,全面提高中医医院整体服务水平
(十一)加强中医名院建设。继续开展“河北省示范中医院”评选活动。在“示范中医院”突出中医特色优势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医德医风建设和中医药文化建设,不断丰富示范中医院创建活动内涵。加快中西医结合医院规范化建设进程,争取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通过国家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项目的评审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