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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失效]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经营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合格(结业)证书。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经营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合格(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经本职业经营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合格(结业)证书。

  (四)高级经营管理师。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经营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经营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合格(结业)证书。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经营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合格(结业)证书: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经营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合格(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经营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合格(结业)证书。

  具备超常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在企业实际经营管理中成绩突出,为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经营管理人员,经规定程序向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审核同意,其职业资格申报条件可不受上述条款限制,破格申报上一等级的职业资格鉴定。

  八、培训与鉴定的内容

  经营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业标准(试行)》为依据,以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定教材为鉴定内容,并配有相应复习资料。其中涉及的主要专业内容包括职业道德、营销管理、组织行为学、财务管理、生产运作管理、税务、经济法等。

  九、鉴定方式

  (一)经营管理人员职业资格鉴定分为知识和技能两部分。两部分内容均以书面形式完成。其中知识部分的试题主要以判断、分析、计算、问答等为主,技能部分的试题主要以案例分析和方案设计等为主。

  (二)鉴定所涉及的考场设置、考评管理人员配备和考务管理等由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根据统一鉴定工作原则并结合具体情况执行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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