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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渝委办发(2003)22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街道(乡、镇)社区社会保障工作机构是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重要载体。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渝委办发〔2002〕23号和渝委办发〔2003〕22号文件的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大社区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建设力度。指导街道(乡、镇)社区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和社区专职社会保障员把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目前尚未建立社区社会保障工作机构的区县(自治县、市)要抓住这次机遇,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早日建立工作机构;已建立社区社会保障工作机构,但尚未开展工作的,应严格按照“六个到位”(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场地、管理制度、工作到位)的要求,全面落实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工作内容,尽快组织实施“五个一”工程(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街道或乡镇社会保障工作机构移交一套辖区退休人员基本信息资料、一份基本信息数据软盘、一套社会化管理政策文件、一套社会化管理制度,举办一次政策业务培训)。目前难以全部落实到位的,在2003年底之前要首先抓好四项基础工作:一是要指导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二是要指导发放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联系卡式样见附件2);三是要指导建立企业退休人员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四是要开展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扩展工作内容,把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四、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推进,确保社会稳定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区县(自治县、市)应本着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确保稳定的原则,按照先小后大,先易后难,先破产企业后其他企业,先试点后推开,不搞一刀切的工作思路去组织实施。根据渝委办发〔2003〕22号文件中三种管理形式的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工作实际,选取具有代表性的1-2个街道(乡、镇)和5-10个社区作为典型,积极开展试点工作,靠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典型街道(乡、镇)和社区名单在9月底之前上报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区县自治县、市 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快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的推进速度,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今年底前本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区管理的计划数,在9月底之前上报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积极指导街道(乡、镇)社区社会保障工作机构以破产解体企业为切入点,将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以个人身份参保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纳入社区管理,并提供相应服务。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服务能力,逐步扩大管理服务范围。到今年底,社区管理服务的人数应有明显增加。今后凡是新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以个人身份参保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应直接纳入社区管理并提供相应服务。
  为了切实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部门应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加大协调力度,争取编制部门尽快落实与街道(乡、镇)社区社会保障工作机构以及社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争取财政部门解决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并落实好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应继续承担的责任,避免出现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脱节断档问题,实现平稳过渡,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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