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步做好基本养老保险稽核工作的通知


  四、认真贯彻实施《稽核办法》,规范开展稽核监督,廉洁执法,依法行政,促进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基础管理全面提升

  《稽核办法》施行以后,基本养老保险稽核将由过去集中专项式的中心工作转为制度化、经常化的执法监督活动。按照劳动保障部《通知》的要求,从2003年第二季度开始,各地要按季上报开展稽核工作的情况,并将在年底从队伍建设、业务水平和工作实效等3个方面对各地贯彻实施《稽核办法》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评。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劳动保障部和本通知要求,切实抓好《稽核办法》的贯彻实施,认真扎实开展基本养老保险稽核工作。通过制度化、经常化的执法监督活动,促进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各项业务工作和基础管理上水平、上档次。

  稽核人员在养老保险稽核执法活动中要严格执行稽核工作的纪律规定和业务规程。一是要廉洁执法,树立客观公正的良好形象。坚决执行稽核工作“六个不准”的纪律规定,即在稽核执法活动中不准由被稽核单位安排住宿;不准接受被稽核单位安排的就餐和宴请;不准无偿使用被稽核单位的交通、通讯工具;不准参加被稽核单位安排的旅游、娱乐和联欢活动;不准接受被稽核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以及报销任何因公因私的费用;不准向被稽核单位提出与稽核工作无关的要求。二是要依法行政,规范办理养老保险稽核业务。根据《稽核办法》的内容,现对基本养老保险稽核的工作流程和业务文书再次进行了完善详见附件。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稽核业务,使用统一的业务文书,规范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等其他部门之间的案件交接办法。今年适当时候,有关部门将针对《稽核办法》的实施、稽核工作的程序、业务文书的使用等相关内容组织稽核人员进行培训。

  在确保稽核工作质量的同时,还要注意稽核企业的数量。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根据贯彻实施《稽核办法》的需要并结合本地实际,合理调整工作计划,提出切实可行的新的工作目标。除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日常稽核和重点稽核外,还要按照《稽核办法》的要求,及时受理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有关养老保险违规侵权行为的各种举报投诉,并认真开展专案稽核,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以扎实的工作和明显的成效迎接劳动保障部的检查考评。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