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召开全省省、市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会议的通知
(冀卫农基〔2008〕13号)
各市卫生局,省直各医院:
为贯彻落实2008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暨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农合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规范各级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经省厅研究,定于近期召开全省省、市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对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时间、地点
2008年6月27日,会期1天,6月26日在石家庄市河北宾馆(石家庄市育才街168号)报到。
三、参加人员
各市卫生局主管医政工作的局长,基妇(农卫)科(处)长,医政科(处)长;省直各医院院长;省新农合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各市综合、专科医院院长6人。
四、相关事宜
请各有关单位将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单位、职务)于6月24日下午5点前报省卫生厅农基处。市直单位由各市卫生局负责通知并统一上报。非会议人员食宿费自理。
联系人:张小桃,刘斌;联系电话:0311-85989718,85989744,85989783(传真)
附件:全省省、市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会议回执
二ОО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
全省省、市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会议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