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对全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含兴奋剂药品临床使用管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冀卫医〔2008〕42号)
各市、扩权县(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省直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奥运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保障奥运期间运动员的用药安全,防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和奥运会期间发生运动员兴奋剂药源问题,省卫生厅于5月19~23日,组织药学专家,采用明查、暗访、实地察看、询问有关人员和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全省11个市74所医院(三级医院22所,二级医院28所,一级医院8所,民营医院16所)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含兴奋剂药品临床使用管理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坚持“迎奥运,保安全”工作思路,高度重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含兴奋剂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强化领导,加强培训,完善措施,全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含兴奋剂药品临床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保证了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认真贯彻《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反兴奋剂条例》、《
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了含兴奋剂药品管理组织,明确了专门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落实管理责任,实行责任追究,保证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含兴奋剂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
(二)强化培训,普及知识,提高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含兴奋剂药品临床使用管理的水平。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采取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了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规章规定培训。有的医院还编制了本院含有兴奋剂药品目录,汇编成册,人手一册,提高了医务人员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含兴奋剂药品临床使用管理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