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标准和时限
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各类企业、单位为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之和计算,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
灵活就业且符合条件的“4050”人员,凡以个人参保方式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不超过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8%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岗位补贴标准按每年每人1000元确定。
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时间从企业、单位与所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协议之月开始计算,提供不超过3年的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与其他促进再就业政策的执行时间相同。
三、关于经费补贴的程序
(一)社会保险补贴的程序
1.先缴后补的办法
企业、单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在申报缴费时应将企业、单位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的缴费情况单独列出,每年1月和7月,向当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对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1)企业、单位向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重庆市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等单位资质的法律文书复印件;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名单;再就业扶持政策规定的有效证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与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单位参保人员花名册及银行盖章的《社会保险费专用缴款书》收据联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前6个月企业为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缴费的明细账单等凭证材料。
(2)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后转当地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10个工作日内核定后直接划入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经费划拨情况反馈就业服务管理机构。
2.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办法
灵活就业且符合条件的“4050”人员,可申请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社区劳动组织人员视同“4050”人员,申请个人参保。
(1)“4050”人员每年1月和7月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2;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规定的有效证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复印件;单位证明或居委会出具的已实现灵活就业的证明;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委托书及委托代缴的储蓄存折复印件。